日前,被告人张晓瑞亲属将写有“捍卫国家法律规矩 维护百姓权益人性”的锦旗送到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对新区检察院公正廉洁、心系百姓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和感谢。
经本院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晓瑞利用其房产中介的身份,趁带客户看房时,窃得本市开发区两单元的入户门钥匙。后张晓瑞利用钥匙窃取两单元内的财物,并在第二起犯罪中将屋内家具、家电当场卖予废品收购人员。
办案人在审查该案过程中认真复核证据、严格适用法律。在此期间,被告人亲属多次向我院提出法律疑问,办案人一一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在庭审过程中,办案人与辩护律师围绕第二起犯罪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等方面进行辩论。最终法院采纳我院定性及量刑意见,以盗窃罪判处张晓瑞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在庭审结束后,其对我院公正廉洁执法,耐心答疑解惑的做法表示赞许,并向我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