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新区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工作会议专门传达学习高检院“三个规定”有关情况通报。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秀凤同志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报》的重要意义。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和引导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要全面如实记录,不得瞒报、漏报。二是要强化制度的执行。作为检察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扰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三是教育干警要规范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和中介组织的交往行为。对因工作需要接触上述人员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对在办案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在非工作场合接触上述人员的,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情况。新区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李雪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