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督查组对我市围填海专项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为深入调研海洋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共同保护国家海域使用权和海洋生态环境,新区院民行处负责同志带队,协同部分派出院民行科干警到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就督查组反馈问题进行磋商,建立长效机制。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负责同志介绍了海监具体工作职能,并承诺在海洋专业领域为公益诉讼提供专家支持和技术保障。
民行处负责同志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要责无旁贷地督促整改到位。国家海洋督查组指出我市海洋工作存在四项问题:一是严管严控围填海政策法规规划落实不到位,二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三是未批先建,四是近岸海域陆源污染严重,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应全面系统研究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督条件的及时介入,为科学利用海洋资源,有效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李洪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