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区检察院5月18日召开由塘、汉、大各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在交流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工作部署,推动新区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
一是引起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是增进社会和谐,体现司法温暖的重要举措,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要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将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好,更好地团结群众,服务群众,增进民生福祉。
二是各院控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本院未检、案管等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四类重点救助对象相关信息通报交流机制,详细掌握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案件的司法救助情况,依职权开展救助。
三是力争尽快填补救助空白,在开展救助工作过程中,要转变工作思维,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强化主动救助意识,面向民政、残联等部门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拓宽救助信息来源渠道,在全面掌握救助对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尽快取得突破,争取10月底前实现新区范围内司法救助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