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滨海生态检察保护法治现代化研讨会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中共盐城市委书记周斌出席会议并致辞。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维明受邀参加本次研讨并作在滨海生态保护检察实践中的交流发言。
签约发布盐城倡议
研讨会上,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江苏11家沿海省级检察院围绕“绿色低碳发展 共享生态滨海”目标联合签署并发布《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盐城倡议》,以期加强滨海生态检察保护共同体建设,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实践。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维明作交流发言
在交流发言环节,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6家省级检察院围绕滨海生态公益保护实践介绍各省工作经验。同时,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再赴三年之约,天津滨海新区、河北唐山、辽宁丹东、上海崇明、山东东营、江苏盐城等6家市级检察院作为成员单位分享了各自在滨海生态保护检察实践中的工作经验。刘维明副检察长从坚持打击与恢复并重,全方位助力湿地生态修复;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海岸线修复”工程落实落地;推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筑牢生态保护防线;强化“大保护”意识,着力打造跨区域协作“护海网”四个方面介绍了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滨海生态保护检察实践中的工作情况。
下一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滨海生态的监督保护力度,全面担当履职,严格按照最高检和天津市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做好“滨海绿肺”“京津之肾”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