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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7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振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检察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于2017年6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确立,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新区检察院自改革重组以来,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新区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以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4件,立案监督13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法院判决3件,全部支持了我院的诉讼请求。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推动公益诉讼共建共治

为破解公益诉讼难题,我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公益诉讼工作大格局。

一是主动接受领导与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全区21个街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公开宣告送达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公益诉讼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连茂君、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等领导分别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肯定。加强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汇报沟通,将公益诉讼监督事项纳入向全区党政机关印发的《滨海新区“三考合一”202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提高了各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度。

二是积极凝聚多方力量。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为公益诉讼工作把脉定基;一把检察长亲自挂帅,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多次带领办案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与区法院、区海警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等单位相继会签公益保护协作意见,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查处协作等配合机制,增进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配合,促进解决相关问题。强化跨省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建设,深入河北、山东、辽宁等地10余家检察院走访调研,围绕公益诉讼案件损害评估、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形成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资源保护联盟,促进共防共治。

三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搭建“互联网+”线索收集平台,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举报功能,发动群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鼓励全社会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提供。密切关注社情舆情,对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相关领域事件,主动介入、及时调查、寻找线索,着力破解力量不强、线索不多、来源单一等问题。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平台和法治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宣传,传播公益诉讼保护“新区检察好声音”。

二、主动履职、回应关切,开拓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

紧盯民生关切,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靶向发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是全力守护食药安全。以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网络餐饮等为监督重点,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辖区21个街道,就商户经营保健食品存在问题进行细致摸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发21份检察建议,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依法履行对保健食品经营的监管职责;紧盯“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多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摸排,针对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及时向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整改规范。

二是聚力保护绿水青山。“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针对滨海新区范围内水产养殖行业长期非法凿井超量采集地下水、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问题,分别向区水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相关街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针对滨海新区八卦滩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废弃口罩处置等问题,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委等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加大对北大港湿地保护力度,揭牌成立北大港湿地检察工作站,通过法律宣传、制发检察建议、打击犯罪等方式发挥湿地公益保护职能,促进社会形成“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意识。

三是倾力维护公共安全。主动延伸工作触角,对40余个社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针对部分小区存在的消防栓漏水、灭火器过期、消防通道不通畅等问题,依法向怠于履职的监管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主动参与海河河口“四乱”治理工作,针对海河河口违建码头对入海口海域造成侵占、影响新区防洪泄洪工作的情况,多次参加政府协调会,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并同市检察院一起实地踏查、现场取证,上下联动、协同办案,向海委会海河下游管理局和新区海洋局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做好整治工作。

三、把牢目标、注重方法,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

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公益诉讼价值目标,注重监督方式方法,确保监督效果。

一是依法审慎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工作理念,充分挖掘和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尊重和调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和自我纠错功能。在提起公益诉讼前,先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监督纠正违法行政、支持依法行政,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为确保检察建议优质高效,在检察建议发出前,积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发出后,采取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支持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促进完善行业监管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向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街道等30多个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15份,检察建议回复率100%。

二是持续跟踪整改落实。通过实地督查、现场走访等方式,积极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措施、机制建设和成效巩固压实到位。如2020年12月,我院与相关行政机关针对药品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合开展“回头看”活动,深入存在不规范问题的药店进行检查,并随机走访了辖区内几家药店,经走访检查,各药店均能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药品说明书要求,合理、合规摆放销售药品;今年4月,我院会同新区海洋局前往海河河口实地查看违建码头整改情况,有效推动海河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

三是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坚持通过司法办案抓点带面,推动整治行业内共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责,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区水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相关街镇收悉我院关于治理非法开采地下水的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最终查处相关案件230余件,合计处罚97万元,并建立非法取水巡查机制,定期对辖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治理。

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崭新职能,该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存在误解。目前新区公益保护共商共建、共防共治的良好局面已基本形成,多数行政机关对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但个别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监督存在误解,认为检察机关的监督是给行政机关挑毛病,对公益诉讼工作不理解、不重视。二是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经费有时无法保障。滨海新区作为全市重点环境资源保护区域,管辖地域面积较大,在案件办理时会遇到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例如在办理土壤污染、海洋环境损害等案件时,需要对损害后果进行鉴定评估。由于鉴定事项费用较高,且需要检察机关先行垫付,但检察机关现有经费无法全面负担,造成案件办理无法进一步推进。三是办案人员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这是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职能,一些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跟不上,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能力欠缺,尚不适应公益诉讼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牢牢把握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价值和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引,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群众关心事、身边事作为监督重点,不留公益“死角”,全方位立体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一是紧扣“主动”,提升工作质效。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工作,进一步争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支持;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融入新区经济发展大局,遵循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规律,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促进新区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强大合力。

二是围绕“公益”,写好检察篇章。始终坚持“公益”这一核心要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特殊功能,扎实开展好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一批优质的公益诉讼案件,总结出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模式,力争让新区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继续保持先进行列。

三是内外兼修,夯实工作根基。立足我院检察队伍实际,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点,整合内外资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办案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公益诉讼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平衡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不断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为美丽滨城建设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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